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张为)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但因为是运输危险品的营运车辆,该事故必须接受深度调查。近日,汨罗交警大队再次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2021年第6次事故深度调查。
今年10月,一辆两轮摩托车沿汨罗市屈原大道未靠最右侧车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汨罗江大桥路段时,因未确保安全行驶,致使车辆往左倾斜,与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挂,导致摩托车乘车人彭某当场死亡。
事故现场
经查,摩托车驾驶人曹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登记且违规加装伞具的两轮摩托车、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确保行车安全,负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赵某负次要责任。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交警大队具体执行成立事故调查组,决定对此事故展开深度调查并出具深度调查报告书,以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认定事故性质,提出事故防范措施,重点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一审:张 咪
二审:刘晓元
三审:杨剑波
责编:刘晓元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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